关于申请高新认证成果的转化科税公式

发布者:卓科知识产权     时间:2018-11-05

有关国家高新认证成果转化方式,根据科委 2017年申报结果成果转化部分, 科税公式: 1/5+N=16

1/5其中的 1为: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5为: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N为:①有效期内的专利、版权(含软件著作权、动漫作品音像版权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I类、II类知识产权;②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③各级政府部门、国家级行业协会评出的各类科技成果;④已验收的各级政府部门立项的科研类项目; ⑤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技术成果鉴定; ⑥经登记的技术交易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⑦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⑧其他已完成的,具合法合理证明材料的其他成果(技术诀窍、查新报告、检测报告、销售发票、论文,不可做为科技成果)。

16为: 国科发火〔 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评分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其中A档评分为转化能力强,≥5项 (25-30分),即 3*5+1=16项则为最高档分数

 

成果转化形式

取得时间

收费标准

Ⅰ类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 :一个半月

9000元/件,不含官费

Ⅱ类知识产权

实用新型 :自受理之后6到8个月

1500元/件,不含官费

软件著作权 :自申报日起1至35个工作日

2000元/件,全包

其他成果形式

其他知识产权形式

同上

成果鉴定报告

视鉴定机构定价而定

查新报告

1800元

其他

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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