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南山企业研发资助如何申报

发布者:卓科知识产权     时间:2019-03-05

    一、政策内容

 

  支持区内科技企业加大科 ‌‌技研发投入,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深圳市技术创新计划技术攻关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设立海外研发中心。

 

  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5%给予研发投入奖励,且不超过其在南山区上一年度纳税期实际入库税额的5%。

 

  若该企业在上年度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最高支持额度为 200万元;若该企业在上年度承担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深圳市技术创新计划技术攻关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或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的,最高支持额度为150万元;其他的最高支持额度为100万元。

 

  支持金额按该企业在南山纳税申报的营业收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纳税总额核算。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支持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5亿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0%。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5亿元及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8%。

 

  (3)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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